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引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国务院
2015年10月11日
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进一步深化我省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厅已研究出台的《围绕促进“四个转变”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川交函〔2015〕294号),在全面总结分析我省公路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引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为目标,以解决目前公路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公路建设管理四项制度,认真总结经验,落实建设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市场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政府监管,建立与现代工程管理相适应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适应公路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新要求,为促进公路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与现代工程管理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的责任,依法管理工程建设。
试点探索。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思路,稳步推进改革工作总体部署。
加快推进。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过程引导,适时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权责明晰、管理专业、监管有力、科学高效的公路建设管理体系和监督工作体系。
二、改革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工作内容: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管理专业化的要求,落实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分类制定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资格标准;明确建设管理法人资格审查程序和建设管理模式的审定程序;建立对建设管理法人的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牵头领导:张晓燕,陈乐生。
牵头部门:厅建管处,厅公路局。
配合部门:厅质监局,厅造价站,厅法规处。
(二)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工作内容: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进一步扩大代建模式试点范围,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中开展自管模式和改进的传统管理模式试点。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牵头领导:陈乐生,张晓燕。
牵头部门:厅公路局,厅建管处,厅质监局。
配合部门:兴蜀企业,厅咨询监理企业,厅公路设计院,厅交通设计院。
(三)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
工作内容: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选择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分段或分专业)、独立桥隧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四川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牵头领导:张晓燕,陈乐生。
牵头部门:厅建管处,厅公路局,厅质监局。
配合部门:厅造价站,厅法规处,厅公路设计院,厅交通设计院。
(四)改革完善工程监理制
工作内容:继续坚持工程监理制,准确定位监理工作,明确监理不是独立第三方,让监理回归受委托服务的本质,合理划分监理与建设管理法人间的职责界面;在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中选择试点项目开展监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改革;引导监理企业转型升级;总结试点经验,建立责、权、利更加明晰的工程监理新模式。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牵头领导:陈乐生,张晓燕。
牵头部门:厅质监局,厅建管处,厅公路局。
配合部门:厅咨询监理企业,厅公路设计院,厅交通设计院。
(五)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
工作内容:健全完善招投标工作行业行政监督工作体系,制定招投标工作行政监督规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意低价抢标、围标串标、专家随意废标等行为;大力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大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完善农村公路及小型招标项目打捆招标和固定价招标等简易招标制度。
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牵头领导:张晓燕,陈乐生。
牵头部门:厅建管处,厅公路局。
配合部门:厅法规处。
(六)试点探索“施工+养护”模式
工作内容:在普通干线公路工程中选择试点项目(专业工程),试行延长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把工程施工任务和一定时期的养护一并招标,及时总结评估,逐步推广。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牵头领导:陈乐生,张晓燕。
牵头部门:厅公路局,厅建管处,厅高管局,厅质监局。
配合部门:厅造价站,厅公路设计院,厅交通设计院。
(七)建立施工标准化活动长效机制
工作内容:进一步扩大施工标准化覆盖范围,在一级公路中全面开展,在其它等级公路中试点开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以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建立设计标准化体系。
时限要求:2017年底前。
牵头领导:陈乐生,张晓燕。
牵头部门:厅公路局,厅质监局,厅建管处。
配合部门:厅公路设计院,厅交通设计院,厅咨询监理企业。
(八)强化政府监督管理
工作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合同实行情况的监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研究制定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一路一方案”的监管办法,提高监管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引导地方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的技术服务强化监管,丰富监管手段,有效发挥监管作用。
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牵头领导:张晓燕,陈乐生。
牵头部门:厅建管处,厅公路局,厅质监局,厅外经处,厅造价站。
配合部门:厅法规处。
(九)健全完善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工作内容:完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信用考核评价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应用管理,建立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制度;整合已有的信息公开、信用管理和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统一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强化社会监督。
时限要求:2016年底前。
牵头领导:张晓燕,陈乐生。
牵头部门:厅建管处,厅公路局,厅高管局,厅质监局。
配合部门:厅信息中心。
三、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1月前)。各重点改革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根据改革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分别细化出台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保障。每项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由排在首位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稿形成专项实施方案。需要开展试点的改革任务,也应在2015年11月底前明确试点项目(或段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2月—2017年12月前)。各改革任务承担单位和试点项目按照专项实施方案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试点改革任务,可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再选择试点项目压茬进行,梯次推进。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7年12月前)。全面总结改革试点工作,推广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路建设管理相关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推进工作要求和专项实施方案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二)强化过程引导。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建立工作汇报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掌握工作进度,了解试点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总结评估。要及时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试点过程中经验和教训,及时完善改革工作措施,为下一步全面推广和制度建设工作提供基础保障。